当前位置:首页 > 学校概况 > 依法治校

家长来校探视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7-10-26 来源: 分享至:

为了保障学生在校的安全以及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原则上不允许家长非接送时间进校园探望孩子。但由于学生的特殊情况(孩子生病、请假、天气变化送衣物等)家长需在非接送时间(除周日晚、周五下午外)到校探视孩子的,必须提前与班主任或生活老师预约,老师允许后按以下程序办理探视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家长来校前给电话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告知来校的事宜。

2.保安通过电话向班主任或生活老师证实家长的身份和来校事宜。

3.家长在保安室进行进校人员情况登记,家长留下有效证件。

4.家长到学校大门旁的家长接待室等候。

5.探视的学生在班主任或生活老师的陪同下前往家长接待室与家长会面交谈,同时以电话方式向家长确认学生是否到达接待室。

6.交谈完后,家长电话通知班主任或生活老师。

7.家长离开校园时到保安室进行离校时间登记,领回有效证件。

注意事项:

探视时间为18:00-19:00。为了孩子们在校园内的安全,来校探视孩子的家长应将车停放在校园外,徒步进校园。

家长与孩子见面的地点在正门的家长接待室,不要在校园的其他场所随意走动,以防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管理。流程如下:

1.保安通过电话证实家长的身份,并做好登记

2.家长到学校正门家长接待室等候。

3.班主任或生活老师通知或带领学生到学校正门家长接待室与家长会面。

4.家长把学生交回给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后,到保安室进行离校时间登记。

5.学生由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带回到教室或宿舍。